做招投標必懂的五大知識點
一、招標前應當完成哪些工作?
《招標投標法》第9條規(guī)定:“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xù)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xù),取得批準。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jīng)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故辦理審批手續(xù)和落實資金來源是提出招標項目前必須完成的兩項工作。審批手續(xù)主要有:立項審批、投資規(guī)模審批、資金來源審批、安全性審批、環(huán)保審批等。項目資金來源于財政資金、自有資金、貸款等,資金落實關系到項目履行狀況和承包人切身利益,故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二、常見的招標方式有哪幾種?
《招標投標法》第10條規(guī)定: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zhí)囟ǚㄈ嘶蛘咂渌M織投標。
三、投標人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發(fā)出后,可能出現(xiàn)有興趣并且準備投標的人。但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競爭投標。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第25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guī)定。其次,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第26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guī)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四、評標委員會的評標標準與程序是什么?
評標委員會應當在保密和獨立的原則下工作。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方法包括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評標分為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
五、如何確定中標人?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采用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的,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的投標,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人。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標明排列順序。招標人根據(jù)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來源:招標網(wǎng)電子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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